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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无名女 (第1/3页)

    无名女

    打五月份就隐隐约约的热起来,最最惊心动魄的夏季便宣告开始,这一热要热到十月中,七月刚开始,杂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。

    难为模特儿,在摄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装拍照,非人生活。

    薪酬最高的嘉露说:总比正月过农历年穿纱衣在寒风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。

    不过她们现在也根精明,一听说拍泳装,就问:去巴哈马,抑或嵛里?

    本来神话似的世外桃源,都被我们去滥了,一点神秘感也不剩。

    早十多廿年,谁去留学,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来,现在?留学生一毛子一打,每年回来三次,毕了业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。

    社会繁华富庶进步,以前难能可贵的事,现在垂手可得,再也不算矜贵。

    真的,人类已登陆月球,还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。

    于是同老板说:去,去康城拍泳照。

    结果满街碰见熟人,本市一半以上的电影工作者都挤在那里看热闹:游客、扒手、小贩、掘金女、太阳油、舞男,整个碧蓝海岸遭受染污,以后再也不想念它。

    总是怀旧,以前的欧洲不是那样的,以前可以租一部开篷跑车,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,一边惊涛拍岸,另一边景色如画…

    “喂喂,又做白日梦?”

    我惊醒。

    女秘书爱玛笑着把照片堆在桌上“仲夏夜之梦,记得吗,威利老莎写的故事真有一手,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。”

    “冰箱里有什么冻饮?”

    “啤酒,沙示,柠檬茶。”

    “有没有绿豆百合汤?”我饥渴的问。

    “你来做呀,好不好,大家都爱喝。”爱玛似笑非笑。

    我叹一口气,用手捧着头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烦恼?”

    “江郎才尽。”

    “你又不姓江,不怕不怕。”

    “天热,大脑闭塞。”

    “奇怪,小王他也那么说。”

    “你呢,爱玛,你不觉得吗?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大脑。”她笑。

    真是聪明人,有智慧的女子从不与人比聪明。

    没有脑子,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识人士来搭救,怕什么。

    我取起照片“谁拍的?”

    “小王。”

    我按亮了灯看透明片。

    “陈腔滥调。叫小王进来。”

    爱玛去了。

    小王呱啦呱啦的叫进来,埋怨,发牢sao,指我难服侍,吹毛求疵,同时,要求停薪留职。

    他要歇暑。

    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,每逢八九两月,定要歇暑,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,她放假,要不,便不做。

    后来我辞退她,使她求仁得仁。

    当然,小王与女佣不一样,但心态却绝对类似。

    我瞪他一眼“背境老土不要紧,至少找个新模特儿。”

    “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新人呢?”

    “我不是星探。”

    “你有没有meimei?”

    “没有,亦无表妹、堂妹,还有,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。”

    “再用这种照片,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要,我拿到别家去用,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,贵杂志荷包涩,嘴巴噜嗦,我也不想再犯践。”

    他拉开门,冲出去,嘭一声关上门。

    吵起来了。

    在金风送爽之秋日,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。

    我用手托着头。

    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,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。

    哎呀呀,怎么办。

    托着头也不管用。

    “叫小王进来。”

    “小王游泳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星期一上午,游泳?”

    爱玛说:“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。”

    “冷气已经够凉。”

    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,参考别人的内容。

    落下一包照片。

    一定是小王的。

    我将它扔在一旁。

    隔五分钟,又决定看一看,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。

    照片落出来,我取起一看,呆住。

    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,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,头发包在头巾内,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。

    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,即拍得似沙龙。

    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,淡粒,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。

    好家伙,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。

    谁知阴差阳错,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。

    我再次找爱玛“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。”

    旧瓶不要紧,却一定要装新酒。

    我们已找到新酒。

    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,简直地毯式搜索,稍有姿色都不放过,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,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,奇怪。

    我取过外套。

    爱玛问我“哪儿去?”

    “游泳。”

    “疯了,”爱玛说:“全热疯了。”

    回到公寓,淋一个浴,把帘子全放下来,开足冷气,拔掉电话插头,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,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,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。

    那女孩。

    忘不了她。

    她很年轻,最多十七八岁,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,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,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。

    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。

    第二天。

    小王踢开我办公室的门:“找我?”

    他真去了游泳,晒得似只黑猪。

    我先倨而后恭“小王,”很客气很客气“这些照片是你的吧。”

    他一看“咦,怎么搅的,真热晕,对不起,这是私货。”

    立刻收回。哈哈,但我已差人去复印。

    “小王,那女孩。”

    他眼光光看着我,不准备回答。

    “那女孩。”

    “是,确是个女孩。”废话。

    “她是谁?”姓甚名谁,快快报上。

    “朋友。”答了等于没答。

    “她几岁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照片背境是否本市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人在不在此地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有无兴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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