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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(第2/3页)
,我刚才偷偷亲你了,你要是觉得讨厌,我马上走。” 他怔了一下,像是小时候被她捉弄,哭笑不得的样子:“meimei,你别玩了行不行?” 她揪着他的衣襟,再次吻他。 他终于呆掉。 就是这样开始的吧,也算是开始了,反正她老爱跟他在一块儿,常常给他打电话,跑去看他,陪他加班。他做事的时候她却偏跟他捣乱,他偶尔还是脱口叫她“meimei”,把她当小孩子。 渐渐还是论到婚嫁,因为孟和平的母亲特别喜欢她。 孟mama有胰腺癌,已经到了晚期,一直在住院治疗。 江西陪他去看过孟mama一次,孟和平跟他父母的关系并不好,不知道为什么。尤其是他的母亲,每当他母亲说话的时候,他永远只是沉默。而且那种深沉的忧郁,总会隐约浮现在他眉宇间,让她觉得,即使站在万人中央,他仍孤独而茕然,令人心疼。 孟mama见了她,总是长吁短吁,说:“和平也快三十岁了,几时把你们的事办了,我死也就瞑目了。” 可是直到临终前,她也并没有等到他们结婚。 孟mama病危的时候,孟和平正在珠海出差,是她先赶到的医院,最后孟和平终于赶回来了。 临终前,孟mama一直拉着她的手,那时孟mama的意识已经不太清楚了:“mama…错了…”她的声音断续而零乱:“和平…” 孟mama的眼睛一直望着他,流露出企盼。 他终于握住母亲的手,另一只手轻轻的放在江西的手背上。 他的手很冷,甚至比他母亲的手更冷,当孟mama的手渐渐冷去,他仍维持着那个姿势,一动不动。 那是她第一回看见他哭。 默默流泪。 是从那时起,她就下了决心,自己以后要再不让他的眼睛里,流露出那种悲伤痛楚的神色。 而盛芷总是笑她:“你真是厉害,竟然能受得了跟孟和平在一块儿。我就不行,从小一块儿长大,跟你哥在一块儿总会让我有种**的错觉,这辈子注定只能当手足。” 哥哥曾经很喜欢盛芷,但也许只是喜欢。她没有想到,哥哥还可以爱上别人。 阿姨到书房来找她,就在门外敲门告诉她:“西子,和平的电话。” 他在电话里问她:“等会儿出去吃饭好不好?我在外滩三号订了位置。” 她答应他。 然后回房间换衣服,重新化妆,一切妥当下楼去,阮正东与佳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。看到她,佳期问:“晚上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儿出去吃饭?” 阮正东说:“你看看她已经换了衣服,就知道她有约会,怎么会跟我们出去。” 佳期已经换了拖鞋,阮正东于是问:“怎么一回来就把鞋换了?过会儿反正还要出去呢。” 佳期说:“你从来不拖地,所以不知道张阿姨拖一次地有多累。再说那鞋是高跟,回家穿拖鞋多舒服,只有宋美龄那种女人,才成天在家也穿高跟鞋。” 阮正东哈哈笑,说:“可是我认得另一个女人,在家也成天穿高跟鞋。” 佳期哼了一声,说:“盛芷是不是?” 阮正东最头痛她提这个名字,连忙打岔:“晚上去吃本帮菜好不好?” 佳期还没有答话,江西忽然问了句:“佳期,你穿多大的鞋?” 阮正东说:“她穿六号。” 他陪她买过一次鞋子,所以知道。可是记得这样清楚,佳期怕西子笑话,不由微有窘意,谁知江西却说:“我昨天买了双鞋,买小了,正是六号的,你要不嫌弃的话,送给你好不好?我一次都没穿过的。” 佳期听她这样说,如果推辞倒怕江西见怪。于是江西就将鞋拿下来,让她一试,倒是恰到好处,不大不小。 阮正东说:“这双鞋挺漂亮啊。” 江西说:“是啊,只可惜我穿不了。” 阮正东听她语气怅惋,不由笑了:“我知道这个牌子不便宜,要不我再给你买一双,省得你心疼。” 江西倒笑起来:“真没诚意,对我也这么小气,起码要买两双给我才行。” 她手机响起来,是孟和平打来的,问:“我现在过来接你?” 她说:“不用了,我自己过去就可以。” 外滩三号的“JeanGeorges”餐厅颇为知名,江西与孟和平来过几次,江西以为孟和平又在这里订了位置。谁知他携着她上了望江阁的顶层,顶层包间的贴身管家已经在餐厅门口等侯他们,笑盈盈替他们推开门。 包间很小,江西听说过这个地方,所有的人都说是绝佳的二人世界,小得果然只容得下两个人。小小的一张圆桌,错落的燃着烛光,点缀鲜怒似火的玫瑰。 而透过玻璃,整个外滩尽收眼底。黄浦江两岸,所有的建筑都仿佛由璀璨的水晶堆砌。沿着浦江西岸,无数旧时代的建筑,在迷离的灯光投射中仿佛笼着岁月的金沙。外滩流淌着车灯的河流,而江上流动着两岸灯光的倒影。游轮曳着滟滟的流光缓缓驶过,浦东的建筑遥遥看去,如晶莹剔透的琼楼玉宇,更像是反射着日光的水晶簇,丛晶林立,光芒四射,仿佛天上所有的星,正纷纷坠落,连缀天上人间,只是璀璨的星海。 良辰美景,举世无双。 再华丽的言辞亦觉失色,从这个角度望出去,城市最繁华的一端浩然铺陈,俯瞰众生繁华。 他说:“盛芷向我推荐这里,她说这里是全上海最浪漫的求婚场所,而且据说直到目前,这里求婚的成功率都是百分之百。” 他微笑:“我希望,能借助这个百分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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